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預算數(shù)
決 算 數(shù)
合 計
16
41.99
因公出國(境)費
0
公務接待費
12.9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9.02
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
二、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池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為41.99萬元。為全面反映“三公”經費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經費決算為部門匯總數(shù)。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2.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1.0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9.02萬元。根據(jù)全市公務用車改革部署,2016年部門預算中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公務用車改革后,市紀委(監(jiān)察局)保留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5輛。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12.97萬元, 與2015年度決算相比,減少3.28萬元,下降20.1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從嚴控制接待范圍和標準。2016年池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國內公務接待共120批次,1100人次。主要用于省紀委,市外紀檢監(jiān)察系統(tǒng)單位來池開展執(zhí)紀審查、巡視、業(yè)務指導和工作調研等支出。經費使用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委省政府30條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相關規(guī)定。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9.02萬元,與2015年度決算相比,減少0.46萬元,下降1.50%,下降的原因是:加強管理,降低車輛運行成本。2016年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執(zhí)紀審查、市委巡察、監(jiān)督檢查、工作調研、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等工作。2016年池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
聯(lián)系方式:池州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政務公開電子郵箱:chzhj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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