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特殊教育學校“護學崗”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防范工作長效機制,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根據(jù)市教體局、市公安局關于校園“護學崗”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jù)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園“護學崗”,通過規(guī)范建設,切實將“護學崗”工作落實到人、到崗,落實具體執(zhí)勤人員在學生上、放學時段的安全保衛(wèi)責任,進一步改善校門口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huán)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提升校園安防實效,使我校及周邊的治安防控能力明顯提升,師生及家長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得到顯著提高。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市特教學校“護學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
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護學崗”建設及運行工作。
組長:喬啟家
副組長:劉慶豐 包紅玲 汪紅玉
成員:張李華 馬婷婷 杜晞旸 汪杰 鄒士勇章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辦負責人張李華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護學崗”組成
護學崗組織采用“N”模式,“N”由學校值班領導、值班教師和專職保安員組成,公安民警常態(tài)化上門指導及開展周邊巡邏防控。
三、崗位職責
(一)定點執(zhí)勤。加強上下學時段學校門口及周邊車輛、人員疏導,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
(二)執(zhí)勤值守。加強校園進出人員、車輛管理,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
(三)關注周邊。密切關注校園周邊安全環(huán)境,注意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物品和車輛等,快速報告及妥善處置各類涉校涉生突發(fā)性事件。
(四)依托防沖撞等設施在學校門前合理設置學生保護區(qū)域。
四、具體措施
(一)制定教師值班管理制度。要求做到按時到崗到位,疏導和維護校門秩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與在校的安全。
(二)規(guī)范“護學崗”工作
1.護學崗時間:上午上學、放學及下午上學、放學時段在崗在位,原則上待學生全部進校或者離校后方可結束工作任務。
上午:入校8:00-8:25;離校11:10-11:20
下午:入校13:40-13:50;離校15:30-15:40(星期五14:40-14:50)
2.護學崗值班地點安排:學校大門口
3.帶班領導和值班老師值日安排:從星期一到星期五(含調課日),按照安全辦的統(tǒng)一安排。
4.著裝要求:
(1)帶班領導和老師佩戴值班牌,統(tǒng)一佩戴紅馬甲,擔任維護交通秩序的應穿著反光背心。
(2)保安員佩戴防暴頭盔、穿防刺背心并手持鋼叉、橡膠警棍等器械上崗執(zhí)勤。
5.根據(jù)現(xiàn)狀在校門口處增設電動車停車位、接送學生時,家長非機動車停放在馬路一側,避免機動車掉頭堵塞交通。
6.嚴格檢查督導。學校領導加強“護學崗”工作情況的檢查督導,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白o學崗”力量到崗管事,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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