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池建城函〔2020〕163號
?
?
局管、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貫徹落實《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修訂后的池州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預算管理辦法、審計管理辦法的通知》(池政〔2017〕55號)文件要求,做好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工作,經(jīng)局黨組研究同意,現(xiàn)將《池州市市本級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管理辦法(修訂)》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0年5月7日 ????
?
?
?
?
池州市市本級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管理辦法
(修訂)
?
第一條??為加強市本級政府直接投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查,科學設計、合理控制政府投資,根據(jù)《政府投資條例》《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修訂后的池州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預算管理辦法、審計管理辦法的通知》(池政〔2017〕55號)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本級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以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含道路、排水、橋梁、園林景觀、路燈、燃氣、供水。
第四條??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受理并委托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重點處)組織市本級政府投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工作,出具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批復意見。
第五條??辦公室按建設內(nèi)容、建設方案和投資規(guī)模對初步設計及概算進行分類審查。
第六條??申報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應提供申請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文本以及其他相關附件資料。簡易程序審批的,僅需提供申請報告、零星工程交辦單和項目預算等相關附件資料。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由符合資質(zhì)的設計單位,依照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規(guī)模和標準進行設計和編制。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列明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的建設內(nèi)容、建設標準、用地規(guī)模、主要材料、設備選型和投資概算等。
第七條??市住建局委托市重點處組建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評審專家?guī)欤瑢<規(guī)煸O在市重點處。
第八條??市重點處根據(jù)項目建設內(nèi)容從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相關專業(yè)專家組成的5-7人專家小組,市直相關部門、局屬相關單位、項目責任人列席參加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會,對初步設計及概算進行審查,形成書面專家組意見,并由專家組長簽字。
專家費用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從項目前期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中列支。
第九條??設計單位應依據(jù)專家組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nèi),向辦公室提交經(jīng)專家審核簽字的初步設計及概算修改文本,辦公室在3個工作日內(nèi)下達市住建局的書面批復。
第十條??項目建設內(nèi)容單一,技術方案簡單,概算在400萬元以下的投資規(guī)模較小項目和應急工程,按簡易程序由辦公室組織審查后批復,不再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
第十一條??市住建局下達書面批復后,應報市投融資委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初步設計文件一經(jīng)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必須進行修改的,由建設單位組織原設計單位修改或經(jīng)原設計單位同意,由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后,報市住建局重新審查。其中,涉及項目投資規(guī)模、建設規(guī)模、城鄉(xiāng)規(guī)劃許可等主要內(nèi)容的修改,分別經(jīng)有關部門同意后,重新辦理修改調(diào)整后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對申請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負責。
第十四條????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完成后,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批復文件應進行歸檔,列入工程竣工驗收檔案。
第十五條??涉密工程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組織和參加審查的部門、專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設計審查中涉及的相關文件、材料應當全部收回依法保存。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原《池州市市本級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管理辦法》(池建城函〔2018〕83號)同時廢止。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